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關于嚴禁串通投標
進一步規范投標行為的通知
關于嚴禁串通投標
進一步規范投標行為的通知
公司各單位:
為維護招標人及投標人合法權益,樹立公司“公平公正,規范誠信”陽光采購品牌,堅決打擊當前社會上存在的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委托中介機構、中間人采取不正當手段進行串通投標,以及侵害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利益的行為,現就引導投標人依法合規參與招標采購活動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01、基本原則
公司系統各級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在招標采購管理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管理規定要求,尤其對《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描述的串通投標情形加大查處力度,維護招標人和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相關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自行投標原則
各類招標采購活動均應要求投標人自行響應招標采購文件,參與投標事宜,不接受投標人委托中介機構或者中間人代行辦理投標事宜。
(二)強化全過程管控原則
各類招標采購活動應從招標采購文件發售、保證金(含保函)收取、開標前文件接收、評標、中標通知書發放等環節加強全過程管控。
(三)嚴肅查處原則
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嚴肅查處串通投標行為,對于投標人之間、投標人委托中介機構或者中間人參與投標活動中的串通投標行為,一經查實,嚴厲處罰。
公司系統各級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在招標采購管理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管理規定要求,尤其對《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描述的串通投標情形加大查處力度,維護招標人和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相關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自行投標原則
各類招標采購活動均應要求投標人自行響應招標采購文件,參與投標事宜,不接受投標人委托中介機構或者中間人代行辦理投標事宜。
(二)強化全過程管控原則
各類招標采購活動應從招標采購文件發售、保證金(含保函)收取、開標前文件接收、評標、中標通知書發放等環節加強全過程管控。
(三)嚴肅查處原則
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嚴肅查處串通投標行為,對于投標人之間、投標人委托中介機構或者中間人參與投標活動中的串通投標行為,一經查實,嚴厲處罰。
02、適用情形
在實際招標采購過程中,一旦發現投標人或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認定為串通投標:
(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不同電子投標文件通過同一臺電腦制作、上傳。
(二)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如同一個單位派人或者同一個人代表不同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遞交投標文件、踏勘現場、提出異議、澄清答復、領取中標通知書等;通過郵件、快遞形式寄出投標文件或收取中標通知書的,如不同投標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員相同的。
(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投標的可能性極大,應當先行給予認定,除非投標人能夠證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標的行為。
(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主要表現為投標文件錯誤表述、錯誤計算或者筆誤雷同,投標文件內容整段內容一致,投標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標報價呈等差數列或有規律性的百分比等。
(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上所加蓋印章、簽字相同的,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包括雖然經由投標人自己的基本賬戶轉出但所需資金均是來自同一投標人或者個人的賬戶的。
(七)招投標實現電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標人從同一個投標單位或者同一個自然人的IP地址下載招標文件或者上傳投標文件;不同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編制時的計算機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條及以上的計算機網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號和硬盤序列號均相同的;不同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計算機的網卡MAC地址、CPU序列號和硬盤序列號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開標現場上傳電子投標文件的除外)。
(八)舉報人提供的投標人串通投標證據,經相關部門核實屬實的。
在實際招標采購過程中,一旦發現投標人或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認定為串通投標:
(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不同電子投標文件通過同一臺電腦制作、上傳。
(二)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如同一個單位派人或者同一個人代表不同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遞交投標文件、踏勘現場、提出異議、澄清答復、領取中標通知書等;通過郵件、快遞形式寄出投標文件或收取中標通知書的,如不同投標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員相同的。
(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投標的可能性極大,應當先行給予認定,除非投標人能夠證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標的行為。
(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主要表現為投標文件錯誤表述、錯誤計算或者筆誤雷同,投標文件內容整段內容一致,投標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標報價呈等差數列或有規律性的百分比等。
(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上所加蓋印章、簽字相同的,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包括雖然經由投標人自己的基本賬戶轉出但所需資金均是來自同一投標人或者個人的賬戶的。
(七)招投標實現電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標人從同一個投標單位或者同一個自然人的IP地址下載招標文件或者上傳投標文件;不同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編制時的計算機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條及以上的計算機網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號和硬盤序列號均相同的;不同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計算機的網卡MAC地址、CPU序列號和硬盤序列號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開標現場上傳電子投標文件的除外)。
(八)舉報人提供的投標人串通投標證據,經相關部門核實屬實的。
03、管控措施
各單位在采購管理活動中,要從標書發售、保證金(含保函)收取、開標前文件接收、評標、中標通知書發放、投訴異議等環節關注、查證串通投標行為,對于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投標文件或辦理投標事宜等串通投標行為應進行重點查處,將相關證據提交各環節所對應的評標委員會或招標人,經認定為串通投標行為后,移交本單位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歸口部門,對相關供應商進行不良行為處理。
(一)招標代理機構
各單位招標代理機構應在招標采購文件中明確投標人自行投標要求,載明為防范串通投標行為,不接受中介機構或者中間人代理投標的相關情形,并明確相應處罰原則。同時,在進行標書發售、保證金(含保函)收取、開標前文件接收、中標通知書發放等環節應重點針對標書購買人、保證金(含保函)遞交人、投標文件遞交人、中標通知書簽收人所提供的包括身份證件、授權委托書、通訊地址、匯款賬號在內的相關信息進行比對、核實。
(二)評審專家
各單位在進行各類評標工作中,應要求評審專家對投標文件進行詳細評審,重點查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是否相互混裝,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上所加蓋印章、簽字是否相同,投標文件中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是否為同一人員、投標文件是否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是否呈規律性差異等。
(三)系統查證
已實現電子化采購的單位,其招投標系統應能記錄不同投標人招標文件下載、電子投標文件上傳、工程量清單編制及上傳所使用IP地址、計算機網卡MAC地址、CPU序列號和硬盤序列號等。若不同投標人上述信息相同的,系統應能自動判斷相應投標人涉嫌串通投標,并發出預警,供評標委員會查證。若記錄的軟硬件信息經電子招投標系統認定被投標人篡改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一)招標代理機構
各單位招標代理機構應在招標采購文件中明確投標人自行投標要求,載明為防范串通投標行為,不接受中介機構或者中間人代理投標的相關情形,并明確相應處罰原則。同時,在進行標書發售、保證金(含保函)收取、開標前文件接收、中標通知書發放等環節應重點針對標書購買人、保證金(含保函)遞交人、投標文件遞交人、中標通知書簽收人所提供的包括身份證件、授權委托書、通訊地址、匯款賬號在內的相關信息進行比對、核實。
(二)評審專家
各單位在進行各類評標工作中,應要求評審專家對投標文件進行詳細評審,重點查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是否相互混裝,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上所加蓋印章、簽字是否相同,投標文件中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是否為同一人員、投標文件是否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是否呈規律性差異等。
(三)系統查證
已實現電子化采購的單位,其招投標系統應能記錄不同投標人招標文件下載、電子投標文件上傳、工程量清單編制及上傳所使用IP地址、計算機網卡MAC地址、CPU序列號和硬盤序列號等。若不同投標人上述信息相同的,系統應能自動判斷相應投標人涉嫌串通投標,并發出預警,供評標委員會查證。若記錄的軟硬件信息經電子招投標系統認定被投標人篡改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04、處理原則
串通投標行為嚴重損害國家、招標人和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嚴重違背招投標活動所應遵循的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該行為一經查實,各單位應取消相關投標人中標資格,同時依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要求予以處理。
05、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宣貫指導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串通投標行為的危害,各單位物資管理部門應與法律、相關專業管理等部門緊密協同,專題研究、專項部署,組織人員梳理典型案例,排查廉政和輿情風險點,對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進行培訓,加強法律法規、公司管理制度的學習理解。各單位要加大對投標人宣貫,杜絕串通投標行為。
(二)定期分析,完善機制建設
各單位物資管理部門應定期分析各采購批次投標情況,重點關注易發生串通投標行為的區域、項目、采購品類等,會同法律、相關專業管理等部門,加強對串通投標行為研判,健全認定處罰機制,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及公司管理制度對串通投標行為進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罰。
(三)強化創新,提升工作質效
針對串通投標行為較難取證的情況,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實踐,從業務和信息化技術方面加大研究,優化完善電子化招評標系統功能設置,充分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對異常數據進行自動比對,實現對串通投標的預警、取證、查實。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串通投標行為的危害,各單位物資管理部門應與法律、相關專業管理等部門緊密協同,專題研究、專項部署,組織人員梳理典型案例,排查廉政和輿情風險點,對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進行培訓,加強法律法規、公司管理制度的學習理解。各單位要加大對投標人宣貫,杜絕串通投標行為。
(二)定期分析,完善機制建設
各單位物資管理部門應定期分析各采購批次投標情況,重點關注易發生串通投標行為的區域、項目、采購品類等,會同法律、相關專業管理等部門,加強對串通投標行為研判,健全認定處罰機制,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及公司管理制度對串通投標行為進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罰。
(三)強化創新,提升工作質效
針對串通投標行為較難取證的情況,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實踐,從業務和信息化技術方面加大研究,優化完善電子化招評標系統功能設置,充分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對異常數據進行自動比對,實現對串通投標的預警、取證、查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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